close

http://goo.gl/URy8ZL

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092.公司名稱: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(1) 一○四年第六次董事會會議保留之討論事項。(2) 本公司一○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(3) 本公司一○四年度虧損撥補案。(4) 增選董事案。(5)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。(6) 召開本公司一○五年股東常會開會時間及地點暨會議內容。(7) 本公司、樺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HSIEH-YUH TECHNOLOGY CO.,LTD (BVI)、HIGH-TEK HARNESS ENTERPRISE CO.,LTD(SAMOA)、 HIGH-TEK PTE LTD、HIGH-TEK HARNESS ENTERPRISE CO., LTD(BVI) 、樺晟電子(昆山)有限公司、協昱電子科技(中山)有限公司、中 山市樺貿貿易有限公司、樺晟電子(青島)有限公司、樺晟電子(重 慶)有限公司等公司,於105年度暫無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考量。(8) 銀行額度案。(9) 對集團企業短期資金調度案。(10)本公司一○四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業已完成。8.因應措施:無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1E7DF67D012E17E5
arrow
arrow

    grht155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